重庆艺术学校干部值班制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0日
为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规范管理,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校级领导、中层干部。
二、值班时间:早晨8:30----晚18:30。
三、值班内容:
1、巡查学校各岗位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
2、如遇各种突发事件,应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同时按照学校相关应急预案通知各职能部门到场处理,并将事件情况及时通报校领导。
3、如在当日值班时间外,有突发事件发生,需要中干到场处理时,必须随叫随到。
4、每天值班结束后,由中干负责填写值班记录本。
四、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值班当日原则上不安排外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2、值班人员确因公事需要调班,需提前通知校办。擅自调班、代班,按脱岗处理。
3、在值班工作中出现脱岗、工作失误等情况,将按照《重庆艺术学校行管人员工作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值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重庆艺术学校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上一篇:重庆艺术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试行)
- 下一篇:重庆艺术学校指纹考勤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