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学校班主任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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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为构建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保证学校教学、管理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参与全校管理,及时发现教学、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预防、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值班时间:每周一到周四当日8:30——22:30。每周五由学生科科长值班。
三、值班地点:班主任值班统一在学生科(班主任)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职责和内容:
1、、值班人员必须佩戴值班工作证,并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擅离值守,交接时将值班钥匙、值班工作证、值班记录本交接班人员。(交接地点学生科办公室)
2、值班人员因故当天不能值班,应实行调班,并填写调班申请表,由学生科科长批准。
3、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每天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字,特别是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4、行课时间,巡视各教学场所,检查学生到位情况和课堂纪律、清洁卫生,如发现问题,要由当堂课的老师或学生签字确认并如实纪录。
5、就餐时间巡视食堂,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节约粮食,餐后自觉将餐具放回到指定地点。
6、值班人员上午8:45——9:15在校门口对师生进出校门进行检查监督,晚上20:30——21:45在操场等场所巡查,晚上21:45——22:00到宿舍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处理突发事件。
7、按学校规定的各类应急预案程序应对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采用报警、请示、协助等方式及时、稳妥地将危及学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苗头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8、对放学后因病等情况需要出校的学生进行核查并开具出门条。
9、值班人员因故无法值班,需至少提前一天向学生科提出申请,填写调班申请表。
五、值班监督及奖惩机制
1、值班班主任由学生科监管。
2、值班人员未履行值班任务或出现脱岗,工作不负责现象,按照《重庆艺术学校行管人员工作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纳入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
3、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使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得以保障,在年度考核中奖励3-5分,并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重庆艺术学校学生科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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