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学校学生宿舍楼长,层长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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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重庆艺术学校学生宿舍楼长,层长制度(暂行)
一、 目的:
为了吸引学生参与宿舍管理,让住宿生能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学生宿舍成为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楼层长职责:
⑴ 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⑵ 积极配合本楼生活老师进行各项管理。
⑶ 每天对本楼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发现情况应及时向生活老师或工作人员报告。
⑷ 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火灾,学生打架、起哄等,应挺
身而出,及时报告处理。
⑸ 对所在楼寝室长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⑹ 积极反映住宿生意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
⑺ 积极组织本楼层住宿生开展文体活动,文明宿舍建设和内
务卫生、安全纪律达标竞赛活动。
⑻ 完成学生科或生活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楼层长的权利
1、楼长和层长在工作期间应分别享受学生干部的待遇,在操行评定和奖助学金中,按其实际工作成绩给予相应加分。
2、楼层长有权力获得各种与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密切相关的培训。
四、人员名单
学生科管理人:周素珍
学生宿舍生活老师负责人:刘嫦
女生楼长:朱雯雯
男生楼长:马恒
3楼层长:甘润 4楼层长:陈雨
6楼层长:牛艺瑞 7楼层长:樊巧文
8楼层长:李颜琪 9楼层长:胡星
10楼层长:张巧丽 11楼层长:钟玉娇
12楼层长:冉小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